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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关键金属产业创新发展、自治区铝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划要求,根据《广西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桂自然资发〔2025〕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6号)等要求,结合防城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防城港金属矿产资源禀赋一般,以锰、锡为主。目前,全市共有金属探矿权1个、采矿权3个,但总体勘查进度缓慢、勘查程度不高;已设矿山开采规模小且资源品位低,长期处于停探停产状态。由于本地金属矿产资源潜力有限,对有色金属、冶金等产业的原料支撑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源主要依赖从东盟、非洲、澳大利亚等地进口。
防城港非金属矿产较为丰富,主要优势矿产有石灰岩、花岗岩、地热等。防城港石灰岩采矿权10个,主要集中分布在上思县,是自治区碳酸钙产业的适度发展区之一。全市花岗岩采矿权8个。防城港石灰岩资源储量大,品质好,是防城港本地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炼钢炼铁等重大产业的配套熔剂用辅料重要来源,有力地支撑了防城港有色金属、冶金等产业发展。
防城港市有色金属产业作为推动防城港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对高品质冶金熔剂用石灰岩资源需求持续增强,亟待推动本地石灰岩资源规模化、绿色化开采,提升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有力支撑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此外,防城港市部分露天开采矿山布局不合理,存在潜在的安全生产风险。
防城港市作为广西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是自治区关键金属产业布局中“北部湾临港产业带”的核心组成部分,紧扣《广西关键金属产业创新发展“十五五”规划》《广西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等自治区层面规划要求,聚焦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主线,通过矿业权整合联动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园区化”迈进,助力自治区打造万亿级有色金属产业、构建“十大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建设“北部湾高端金属新材料与精深加工基地”。
(一)防城港市产业基础情况。
防城港市已形成以有色金属冶炼为核心、精深加工为延伸、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格局,是自治区有色金属产业的战略支点和临港工业核心支撑。目前,已培育形成以广西盛隆、广西钢铁、广西金川、广西华昇等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集群,精准契合广西“一区两带多组团”“九链三集群”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产业空间布局;产品体系方面,已构建起初步的全产业链矩阵,重点聚焦钢、铜、铝及镍基新材料领域,正逐步向高端化方向延伸,贴合自治区产业发展导向。产能产值上,2025年钢材产量稳居广西首位,铜年产量超80万吨、占广西半数以上,氧化铝年产量达350万吨,原料供应依托临港优势持续稳定,2025年金属矿砂进口领跑大宗商品进口,年末有色金属产业产值突破800亿元,切实助力广西铝产业“两轮倍增计划”落地实施。
(二)矿业权整合目标。
矿业权整合既是保障有色金属、冶金等产业链上游原料稳定供应、强化矿山安全管控的核心举措,也是推动产业链向“五化”迈进的关键支撑,更是助力防城港市建设“北部湾高端金属新材料与精深加工基地”、实现产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在“十五五”规划推动下,全市有色金属产业产值有望从2025年的800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1000亿元,为助力广西实现有色金属产业万亿目标贡献防城港力量。以此为目标,全方位赋能有色金属产业链高质量、安全稳定发展。
推进优质资源整合,支撑产业链升级。针对石灰岩矿山布局不合理、开采分散等问题,依法实施上思县龙大山—讲鱼山石灰岩矿区整合,实现智能化、规模化、绿色化开采,加强高品质石灰岩开发利用,保障广西盛隆冶金、广西钢铁集团、广西金川有色金属等企业所需的高品质熔剂用辅料的稳定供应,以点带面有力支撑防城港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化、绿色化发展,破解产业链上游原料供应分散、保障不足的短板。引导高端碳酸钙产业链延伸,推动矿山开发与产业精深加工协同发力,助力产业链向高端化延伸,丰富产业链产品矩阵,为“五化”目标中高端化、规模化、绿色化落地夯实资源根基。
推动露天砂石矿山整合,促进矿山安全生产。聚焦矿山安全生产核心,针对防城区才应—顶珠花岗岩矿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以矿业权整合为重要抓手,通过整合推动矿山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开采流程,督促企业配备完善的矿山安全设施,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全过程管控,常态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矿山开采安全风险,破解矿山安全管控薄弱的短板,筑牢产业链上游矿山安全防线,为有色金属产业链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依法依规,程序规范。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确保整合工作全流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筑牢产业发展合规底线。
聚焦产业,协同发展。紧密围绕“北部湾高端金属新材料与精深加工基地”建设,统筹矿产资源保障与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资源开发与产业“五化”发展、产业链延伸深度融合,最大化发挥矿业权整合对产业链的赋能作用。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政府强化统筹协调与政策支持,为产业整合与产业链升级营造良好环境,契合产业市场化发展导向。
安全绿色,集约高效。坚守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底线,将绿色、安全理念贯穿整合全过程,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开发,呼应产业链绿色化、规模化发展需求。
(一)上思县龙大山—讲鱼山石灰岩矿整合区(Z1)。
1.整合区情况
整合区内现有采矿权3个,开发主体均为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3个采矿权的开采区属于同一山体,其开发存在安全间距不足、作业相互干扰等安全隐患。
2.整合方式
本次整合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上思县人民政府履行具体实施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出让推进整合,整合主体确定为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整合工作围绕划定科学合理的整合区范围,将3个采矿权整合为1个。依据技术论证与资源储量核实,确定新的开采标高,力争整合区总体资源量基本不变;若产生新增资源量,通过依法依规出让由整合主体依法依规补缴出让收益。依法完成储量核实、开采方案、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相关技术报告后,按时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等手续,确保整合过程合法合规。
3.预期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规模化集约开发效果,形成稳定供应高品质熔剂用辅料支撑效能,在保障传统水泥原料稳定供应的同时,为冶金熔剂用氧化钙提供大规模资源保障,有力增强本地有色金属产业链的稳定性。二是同步完成绿色化与智能化转型,整合后的矿山将建成绿色矿山,并推广应用智能开采装备与数字化管理系统,推动绿色化发展。三是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依托资源基础支持发展纳米碳酸钙等高附加值产品,促进本地碳酸钙产业升级。
1.整合区情况
整合区内现有采矿权2个,分属2个开发主体,其矿区位于同一山体,其中顶珠矿区部分存在沿山脊划界现象,易形成“半边山、一面墙”式高陡边坡,存在安全隐患。
2.整合方式
本次整合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防城区人民政府履行具体实施主体责任。通过市场竞争、兼并重组等方式明确整合区开发主体1个,科学划定整合区范围,推动区内2个采矿权合并为1个,依法完成安全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报批手续,实现整合区资源安全有序开发。
3.预期成效
一是筑牢安全生产底线。解决因沿山脊划界形成的高陡边坡等重大安全隐患,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二是提升资源保障能力。通过优化矿业权布局,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稳定保障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砂石骨料供应。三是推动绿色规范发展。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营,促进开采工艺提升与生态环境治理同步升级,推动建筑石材矿业持续健康、绿色、高质量发展。
1.上思县龙大山—讲鱼山石灰岩整合区
该整合区整合主体已明确为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通过依法依规出让采矿权。
(1)协议签署阶段:2026年10月底前
(2)技术工作阶段:2027年3月底前
(3)手续办理阶段:2027年11月底前
2.防城区才应—顶珠花岗岩整合区
该整合区通过市场竞争或内部协商方式确定整合主体,整合主体须具备相应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及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并承诺按整合方案落实生态修复与产业规划。
(1)整合主体确定:2026年12月底前
(2)项目核准与主体登记:2027年6月底前
(3)行政审批手续办理:2027年12月底前
以上各项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指导服务,确保整合工作按期完成。
四、保障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将矿业权整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引领、明确责任闭环。市矿业权整合专项行动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履行具体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整合工作的日常调度、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整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切实履行矿业权整合工作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矿山整合全流程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严格全过程管控,高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自然资源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整合各项核心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规上矿山加工企业开展工业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水平;市、县应急部门配合自治区应急厅及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优化简化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流程,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严防整合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部门简化环评管理和“两证同审”流程,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坚守生态环保底线;林业部门做好矿山整合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的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规范林地使用审批,保障项目合法推进;水利部门依法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涉及取用水及矿坑排水)等审批流程,指导矿山企业规范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督促其在投产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并加强水土保持和取用水全过程监管;财政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合理统筹安排必要的矿业权整合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矿山企业市场监管领域行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部门协同,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税务部门加强业务协作,协同做好矿业权整合工作中涉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已推送费源信息、欠费追缴以及涉费争议等事项处理,防止出现矿业权出让收益流失等问题。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矿业权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工作进展,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知晓度、认识度和支持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耐心解答群众疑问,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策导向,对按时完成整合任务的矿区,可通过依法依规出让,将整合矿区范围内周边零星分散与现有矿业权之间的夹缝资源配置给整合主体,激发企业整合积极性。严格落实约束措施,对拒不参与整合、无故拖延整合进度、不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整合任务的矿业权,依法依规严肃处置;相关许可证照到期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权限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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