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陈先生在防城港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了居住权登记证明后满怀感激的说道:“太感谢了!工作人员不到1小时就帮我办好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下心里踏实了。”据悉,这是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正式在防城港市落地实施,为群众的多元化住房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居住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力。与租赁不同,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保障“老有所居”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 黄胤师 摄
为尽快落实居住权登记,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学习居住权登记文件,结合本地情况并征求意见,制定了《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了登记流程、材料和审查要点,并已发布实施。。10月11日当天,经窗口工作人员认真指导、审核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复核、缮证等环节,陈先生顺利领取了居住权登记证明。
申请人领取居住权登记证明 黄胤师 摄
下一步,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夯实业务基层、完善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编辑:贺婧 审核:沈剑锋 审签: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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