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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及征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入库的公告

2023-10-11 10:08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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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桂自然资办〔2021289号)《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的科学性,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做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我局正在更新防城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专业专家入库。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本次征集进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的专家主要职责:一是指导和服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或对相关成果进行审查;二是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废弃矿山修复等工程项目的各类技术成果文本及项目验收程序进行审核评定;三是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建议,为建立、完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出专业意见。

二、征集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二)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工程、水文水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经济财会等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广西优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二级教授以上职称或其他特殊领域专家除外),能胜任专业技术评审和项目现场勘查工作。

(五)无违法违纪、失信、被开除公职或曾经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的监管。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按邀请、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三种方式进行征集。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专家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

(二)入库公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原专家库中对应业务范围专家、新增专家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

(三)报名形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形式。符合专家库入选条件的专业人员可以采用个人申请形式;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可在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择优集体推荐,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所需提交的材料。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专家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

四、专家权利和义务

按照《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行使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将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数不限)或申请入库的个人,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专家申请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31119日前报送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人:陈梁宇,联系电话:18077086681,电子邮箱:fcgxfk@163.com。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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