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边境派出所不慎遗失地字第45060220130041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地块位于港口区企沙镇沙江路东侧,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现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边境派出所申请办理上述证书遗失补办手续,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注销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602201300413号),同时为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边境派出所重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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