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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2025-11-11 17:31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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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9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有效解决村庄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问题,指导乡村地区村民住房、基础与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乡村产业等项目建设,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防城港市港口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则》),现将该《通则》予以公示,并就相关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公示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公示地点: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kq.gov.cn/)。

(二)公示期: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15个工作日)。

(三)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办。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公车路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管理委员会四楼,联系电话:0770-2072808。

特此公示。

附件:防城港市港口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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