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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5-12-18 16:37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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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因桂海东盟商贸中心小区群众多次投诉、信访,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防城港市有关职能部门执行规划不到位,桂海东盟商贸中心项目位于《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划定的工业用地,紧邻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住宅小区,导致居民区与工业区矛盾突出,噪声、粉尘、臭味投诉不断,存在较大社会稳定安全隐患。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如下:

(一)针对问题八整改方案第一个措施(通过在桂海东盟商贸中心小区与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之间规划建设增加树木绿化等措施,降低工业项目对居民区的环境影响),与园林主管部门联动在公车大街及小龙门路进行了绿化升级改造,其中公车大街沿街增种萍婆、非洲茉莉等绿植共559株及种植兰引三号草皮2868㎡;小龙门路增种非洲茉莉493株,种植兰引三号草皮1845.27㎡。

(二)针对问题八整改方案第二个措施,对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动态更新,并在对类似的项目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进行选址,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确保项目选址的合理性、科学性,按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中工业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在规划审批工程设计方案时,对住宅及商业等项目严把关,严格要求设计方案充分利用建筑布局、交通组织、坡地绿化或隔声设施等方法,落实居住区对噪声等污染防护措施,进一步降低周边环境对居民产生的影响。(该项为长期坚持,不需验收)

四、核验情况

2024年12月27日,我局组织了验收小组,对涉及本单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防城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4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20075。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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