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防城港市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防城港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征地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广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下载),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配合住建部门编制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要素。
二、按时按质完成目录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按时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市局进行审核;市局相关科室要指导和监督完成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的目录编制(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及时跟进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完成情况,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审核完毕报送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按照市局审核意见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规定,按照要求进行逐级审核后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本部门编制完毕的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布情况报送至市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cg2820105@163.com),并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要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附件:1.防城港市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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