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防城港市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局将依法收回茂名石油化工公司4宗位于东部吹填区,规划用途为工业、仓储,土地证号分别为防港国用(证)字第0122号、防港国用(证)字第0123号、防港国用(证)字第0124号、防港国用(证)字第0125号,总面积2000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用地主要界址点坐标如下:
2390668.909/36537329.232,2390400.391/36537780.906,2390073.380/36537586.268,2390341.894/36537134.451。
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将与茂名石油化工公司签订收回补偿协议,并将上述收回的土地用于其它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70-2827386)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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