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2020-10-26 10:00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作者:陈梁宇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央、自治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化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旱改水项目、低效园地残次林地开垦项目(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建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要求,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尤其是耕地保护,注重农耕文化传承,保持乡村自然景观。统筹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绿色发展空间。

(二)规划引领、综合整治。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用途管制,全域规划,整体设计,采取内涵综合、手段综合、目标综合、效益综合的综合性整治方法,整乡整村全要素整体推进,确保工程建设整体效果。

(三)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根据各地差异文化特点和区域优势,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选择整治领域、整治类型和整治方式,合理安排整治工程和建设时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上,生搬硬套,避免出现形象工程。

(四)尊重民意、维护权益。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利益权,让群众充分享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果,防止违背群众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侵犯群众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解决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助力建成一批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镇美丽集聚、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村镇。到2022年、2025年全区各县(市、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分别达到3个、10个以上。工程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

四、工作思路

(一)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项目,将散乱、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并通过实施工程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达到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振兴。

(二)通过实施低效园地残次林地开垦项目、旱改水项目,将有效增加耕地,有效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加项目收益分成,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农民增产、增加收入,促进乡村振兴。

(三)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指标交易后,扣除项目融资和实际运行投资成本,剩余指标收益由市人民政府统筹用于全市乡村振兴集体经济的发展。

五、工作安排

(一)潜力调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辖区各有关部门,以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最新国土调查成果,以乡镇为单位(可以是乡镇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村),全面调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质量提升等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同步调查农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乡村农耕文化保护等各项用地需求和乡镇政府、村委会执行能力和群众意愿,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源潜力调查工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储备库建设。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资源潜力调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对符合工程建设条件的,策划1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纳入我市工程项目储备库。完成时限:2021年2月底前。

(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在2021年5月底前编制3个、2022年5月底前编制10个全域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辖区政府批准后上报市级审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重视产业导入,充分结合各乡镇(村)已有农村经济产业进行布局,使农村一二三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若各乡镇(村)无主导的农村经济产业,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规划,依托各乡镇(村)现有资源优势,优化布局,引进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完成并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会审后,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立项(具体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整体立项符合其他行业子项目要求的,该子项目不需另行立项,如需另行立项的子项目,应与批复的整体立项和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衔接。

(四)项目立项。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牵头单位,组织发改、农业、水利和交通等部门人员和防城港市土地整治专家库农业、水利、生态环境、造价等专业方面专家,在2021年7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各3个、2022年10月底各1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论证审查。

(五)立项公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申报材料通过审核批复后,各县(市、区)通过政府网站或相关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开符合立项条件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批复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批复项目整体立项。整体立项符合行业要求的子项目不需另行立项,不符合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或有关部门要求另行立项。

(七)编制实施方案。各类子项目按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类子项目,并按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复

(八)规划设计。各类子项目按其行业管理规定执行,如规划设计深度已经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评审通过后,下达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九)工程实施。工程实施阶段工作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监理招投标、工程施工、设计变更,项目参与方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分别完成3个、2022年底前分别完成10个项目开工。

(十)项目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子项目验收和整体验收。各类子项目验收按其行业管理规定执行。项目整体验收初步验收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初步验收后,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上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竣工验收。完成时限:各县(市、区)2022年底前各完成3、2025年各完成10项目竣工验收。

(十一)后期管护。工程验收通过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做好工程后期管护。各有关部门将土地和有关设施移交给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国有农(林)场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管护,落实管护责任和相关经费,确保工程发挥长期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六、资金的统筹和管理

坚持资金整合,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投资。保障土地整治经费投入,除了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还应由政府主导、加强涉农资金的整合和使用。一是加大政府投入。财政预算内投资向农村土地整治倾斜,统筹利用耕地开垦费、农业开发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二是整合涉农投入。由政府牵头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庄整治、农村用水、河道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引导金融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四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合资、合作,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七、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1)负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设计、项目申报。(2)负责村庄规划,项目用地的审批(保障)工作。(3)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基本农田调整、山体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项目和资金。(4)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工作协调,保证规划编制的顺利推进。(5)负责项目的选址、全过程监管和整体项目初步验收组织工作。(6)负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制度研究等工作。(7)负责做好市级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1)负责草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的实施方案。(2)负责盘点全市项目情况,摸底排查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所有项目的情况,督促指导推进项目申报工作。(3)负责与市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衔接。(4)负责牵头组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5)汇总和撰写项目申报计划和汇报总结。(6)负责收集并研究整理国家、自治区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的相关政策,对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发起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耕地保护监督科。

(1)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基本农田调整补工作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土地开垦、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等项目耕地质量评定工作。(3)配合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

(1)组织开展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分析评价工作。(2)配合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

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自然资源权益保护与开发利用科。

(1)负责拟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2)指导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有建设用地调整置换等相关工作。(3)配合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

(1)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要求,负责组织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专门的研究。(2)重点围绕村域发展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项目区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实现以村庄规划引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负责编制村庄规划。(3)配合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1)负责指导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增减挂钩项目实施。(2)配合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八)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科。

(1)拟订和落实全市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2)配合指导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开展。(3)配合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九)办公室。

(1)负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负责制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机制。(3)负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4)负责文电处理、上传下达,负责总结和汇报。(5)筹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督促安排部署工作的落实。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统筹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防城港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  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吴定旺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黄载东 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云科 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兴杰 港口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  科 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德甫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王桂东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

吴幸泽 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

吴松霖 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负责人

黄树全 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权益保护与开发利用科科长

魏  巍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人

卢岸华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

黄胜宏 市自然资源局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桂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幸泽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为陈梁宇,联系电话:0770-2820052、18077086681。

(二)积极导入产业,合理安排资金,加强资金统筹 。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引领下,强化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现代特色农业、乡村文化复兴、生态文明建设和低效用地再开发、耕地提质改造等产业的融合,加强资金统筹力度,主推产业导入及发展,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乡村风貌提升、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农村旅游发展、脱贫攻坚以及其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紧密结合。

(三)全面启动村庄规划。

已经完成村庄规划的村庄根据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进行验收,未做村庄规划的村庄要启动村庄规划,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全面开展项目区核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四)先行实施土地整治项目。

根据各部门的项目安排、产业发展情况、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规划用地布局、资金预算情况等,优先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土地开垦、耕地提质改造、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等项目。获得指标进行交易,将指标收益反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

(五)扎实开展项目区土地流转。

扎实开展项目区内的土地流转工作,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以土地流转带动项目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土地向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六)加强跟踪监管督查。

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卫星遥感监测等各类监管手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管。每年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绩效评价,项目竣工后进行验收和综合评定。

(七)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