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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划许可建设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11日。公示期内,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于2026年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反馈至邮箱:fcgszrzyjhy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0-2820078
附件: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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