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24)桂0602执恢4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的要求,需我局协助注销地字第45060120180003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宗地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原权利人为石华宁,用地面积2201.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现我局按法院判决注销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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