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防城港市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防政函〔2019〕56号),张志娟、程本忠等业主现向我局申请完善各自名下(从防城港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购买的)商品房的用地手续,现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复查(联系人:颜训金;电话:07702820169)。若届时无异议,我局将为下列业主完善其房产的用地手续。
序号 |
申请人 |
宗地坐落 |
用途 |
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平方米) |
1 |
张志娟 |
兴港大道15号(市政府宿舍一区3#与4#东面)15栋801室 |
城镇住宅 |
13.72 |
2 |
程本忠 |
兴港大道15号(市政府宿舍一区3#与4#东面)15栋201室 |
城镇住宅 |
13.72 |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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