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防城港市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防政函〔2019〕56号),我局决定对位于港口区站前小区、车辽小区等4户业主原从防城港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防城港区房地产公司)购买(或经法院裁定过户)的房地产完善用地手续,现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在我局门户网站及防城港日报社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复查(联系人:颜训金;电话:07702820169)。若届时无异议,我局将对下列用户完善用地手续。
序号 | 申请人 | 宗地坐落 | 用途 | 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平方米 |
1 | 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 | 站前小区西面1209号 | 城镇住宅 | 59.79 |
2 | 中国烟草贵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站前小区西面402号(原站前小区西面C15号) | 城镇住宅 | 60.32 |
3 | 缪锐 | 车辽小区松柏一组233号 | 城镇住宅 | 161 |
4 | 郑日莲 | 渔万路35号1栋303号 | 城镇住宅 | 8.25 |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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