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琪报来有关用地材料,申请办理位于港口区市政府宿舍1区4号楼后面301号房屋分摊使用占地面积的13.57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及转让手续。其房屋所在宗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防城港市城市建设咨询服务公司,该公司现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若对农琪申请办理上述补办出让及转让手续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为农琪补办出让及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30日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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