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宜科报来有关用地材料,申请办理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园住宅小区龙海楼804号房屋分摊使用占地面积的9.8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及转让手续。其房屋所在宗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防城港市龙海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现未能查到相关登记信息,不能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若对曾宜科申请办理上述补办出让及转让手续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为曾宜科补办出让及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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