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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用地手续公告

2020-04-21 16:27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颜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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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局决定对薛长久等12户原从广西防城港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广西防城港区房地产公司购买的城镇住宅用地完善用地手续,现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实地张贴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联系:颜训金电话:07702820169/07702820159)书面申请复查。若届时无异议,我局将对下列用户完善用地手续。

序号

申请人

宗地坐落

用途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

薛长玖

港口区站前小区1016

城镇住宅

83.22

2

张雪玲、莫刚

港口区车辽小区A106

城镇住宅

60.68

3

张仕亮、张仕利

港口区站前小区409

城镇住宅

61.21

4

韦桂武

港口区车辽小区419

城镇住宅

60.60

5

刘有华

港口区站前小区西面1101

城镇住宅

80.76

6

利海文、曾瑞明

港口区站前小区306

城镇住宅

60.18

7

农巍

港口区站前小区东面105

城镇住宅

81.24

8

曾庆春

港口区车辽小区806

城镇住宅

61.15

9

何慧明

港口区站前小区西面301

城镇住宅

61.05

10

梁启杏

港口区车辽小区208

城镇住宅

60.47

11

谢林光

港口区站前小区西面511

城镇住宅

60.13

12

廖汉雄

港口区站前小区西面519

城镇住宅

60.28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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