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桂0681执恢164号,法院裁定黄琪名下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过户给张炳焕。该宗地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桂(2024)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15554号],用地位置:港口区公车新城,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781.64平方米。我局将协助办理该土地使用权变更至买受人张炳焕名下。现因无法收回该宗地(地字第45060220090017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特公告注销。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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