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结果 > 规划许可事项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港市港口区珠砂港社区珠砂四组遗失地字第45060020200030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告

2025-11-24 11:28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因防城港市港口区珠砂港社区珠砂四组不慎遗失地字第45060020200030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地块位于港口区公车新城东湾大道西侧,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现防城港市港口区珠砂港社区珠砂四组申请办理上述证书遗失补办手续,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注销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600202000301号),同时为防城港市港口区珠砂港社区珠砂四组重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