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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林场22749711.51平方米国有林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公告

2024-12-06 17:53     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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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林场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我局拟对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的国有林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经我局组织相邻权利人指界并由测绘机构勘测定界,该宗用地实地测量面积22749711.51平方米(折合34124.57亩),四至界址:东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林场以两点连线为界,南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林场和峒中镇那丽村以两点连线为界,西至崇左市宁明县那楠乡逢留村和崇左市宁明县桐棉镇枯楠村、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林场以两点连线为界,北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林场以两点连线为界。在权籍调查中,该宗地南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林场与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那丽村(J3619-J3661界址线),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那丽村不按期指界且无正当理由不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该宗地我单位依据《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关于违约缺席定界的规定,于2024年10月31日将调查结果及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那丽村,已签收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及调查结果,十五日内对调查结果未提出异议。2024年11月19日发布《关于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林场22749711.51平方米国有林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权籍调查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相关权利人需要核实界址,请到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测绘与确权股核对。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5日止)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确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64号(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二楼测绘与确权股)。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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