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4宗不动产权利予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具体详见附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3日之前)将异议的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防港大道164号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3252703。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旅投资有限公司申办4宗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基本情况一览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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