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东青、杨丽丽报来有关材料,申请将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街道佟屋巷7号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办理确权登记,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街道佟屋巷7号,该房屋于1981年建成,为砖混结构房,属沿用土地,一直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经勘测定界,该宗用地面积为66.05平方米。宗地四邻界址:西北至王玉梅房屋以自墙为界,东北至曾雄强房屋以自墙为界,东南至佟义活房屋以自墙为界,西南至道路以两点连线为界(详见勘测定界图),四邻界址清楚,用地界址经邻宗地权利人签字确认。
现其申请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确权登记,如对该宗土地权属和界址等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上报给予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确权登记,面积66.05平方米, 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颁发不动产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64号(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二楼测绘与确权股)。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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