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等规定,我局拟对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大坝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确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对该宗土地权属和界址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6月5日—2025年06月2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局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64号(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二楼测绘与确权股)联系电话:0770-2065670。
特此公告
附图:1.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大坝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情况一览表
2.勘测定界图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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