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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吴秀琼)

2025-06-11 17:00     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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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琼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343号(原防港路40号)的房屋,于1993年6月建成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于2015年8月换发防港房权证防城区字第D201531453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为450.5平方米,因房屋占用的土地无土地权属来源,一直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现依吴秀琼的申请,经我局组织相邻土地使用权人对该房屋占用的土地进行权籍调查并实地指界勘测定界,实测该房屋占地面积为100.81平方米,宗地四至界址为:东至防港路以两点连线为界,南至陈明发房屋以自墙为界,西至通道以两点连线为界,北至李玲房屋以自墙为界(详见勘测定界图),四邻界址清楚,宗地相邻土地使用权人已在权籍调查表签字确认界址。经我局核实,该房屋占用的土地属国有土地,根据《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现特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向我局(送达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64号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二楼测绘与确权股,联系电话:0770-266567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上报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现状给吴秀琼补办国有土地协议出让手续后,再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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