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顺报来有关材料,申请将位于防城区那良镇振兴东路41号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办理确权登记,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位于防城区那良镇振兴东路41号,该房屋于1982年建成,为砖混结构房,属沿用土地,一直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经勘测定界,该宗用地面积为95平方米。宗地四邻界址:东至街道以两点连线为界,南至易仁思房屋以自墙为界,西至街道以两点连线为界,北至陈少强房屋以自墙为界(详见勘测定界图),四邻界址清楚,用地界址经邻宗地权利人签字确认。
现其申请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确权登记,如对该宗土地权属和界址等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上报给予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确权登记,面积95平方米, 用途为城镇住宅,颁发不动产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64号(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二楼测绘与确权股)。
特此公告
附件:(详见勘测定界图)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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