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德仁有1宗土地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东门街110号(原登记坐落为防城县附城乡西门村),用地面积81.84平方米,属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四邻界址为:东至潘泽伦房屋以两点连线为界,南至街道以两点连线为界,西至佟信明房屋以两点连线为界,北至街道以两点连线为界(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佟德仁现向我局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并同时追加其配偶骆泽艳为该宗地的共有人,如对该宗地权属和界址及宅基地使用证[佟德仁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防建基字第29号,我局土地登记档案保存该宗地的宅基地使用证存根的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防建基字第890056]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富康路1号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据此公告作废佟德仁上述宅基地使用证,并为其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附图:土地勘测定界图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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