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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花有一宗宅基地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贵兴路,用地面积为74.23平方米,属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四邻界址为:东北至加油站用地以自墙为界;东南至蔡玲君房屋以自墙为界;西南至贵兴路以自墙为界;西北至张均如以自墙为界。现其向我局申请更换土地证。如对该宗土地权属和界址及土地使用证(证号:防建基字第95423号)。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64号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二楼确权股)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据此公告作废邓海花上述土地使用证,并为其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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