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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4-20 17:3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管理和规范全市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市场,承担市本级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3.负责市本级土地二级市场的初审、成交、确认及鉴定等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4.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是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防城港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编制为4人。目前,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现有人数为3人,其中:在编在岗3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拟聘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5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其中:

市本级经费拨款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拟聘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4个大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万元,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97.39%;

2.卫生健康支出2.40万元,同比增加0.37万元,增长18.23%;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62万元,同比增加10.06万元,增长12.54%;

4.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同比增加2.23万元,增长96.96%;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其中:

本年收入103.5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加12.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拟聘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其中:

1.基本支出48.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2%,同比增加11.25万元,增长30.37%;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拟聘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55.3万元,占支出预算53.38%,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13%。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拟聘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5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其中:

市本级经费拨款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拟聘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03.59万元,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长12.27%。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4个大类,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万元,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97.39%;

2.卫生健康支出2.40万元,同比增加0.37万元,增长18.27%;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62万元,同比增加10.06万元,增长12.54%;

4.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同比增加2.23万元,增长96.9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元,占支出总预算5.83%,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97.39%; 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增长的原因是拟聘用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基数上调,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二)2101102科目事业单位医疗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7%,同比增加0.2万元,增长17.86%;主要用于缴纳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2101103科目公务员医疗补助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18.68%;主要用于缴纳按规定的比例计缴公务员的医疗保险。

(四)2200150科目事业运行9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48%,同比增加10.42万元,增长12.99%;

(五)2210201科目住房公积金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7%,同比减少0.15万元,增长3.2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103.59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三大类,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29%,同比增加10.9万元,增长31.68%。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增加。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科目12.58万元,同比增加1.78万元,增长16.48%;

2.30102津贴补贴科目6.74万元,同比增加1.48万元,增长28.14%;

3.30103奖金科目1.05万元,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6.67%;

4.30107绩效工资科目11.85万元,同比增加1.91万元,增长19.22%;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6.04万元,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97.39%;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科目1.30万元,同比增加0.21万元,增长19.27%;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科目1.08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18.68%;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科目0.16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4.29%;

9.30113住房公积金科目4.53万元,同比增加96.96万元,增长45.2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同比增加0.33万元,增长1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办公经费增加。其中:

1.30201办公费科目0.16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30202印刷费科目0.0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30205水费科目0.02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30206电费科目0.06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5.30207邮电费科目0.0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30211差旅费科目0.4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7.30213维修(护)费科目0.02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8.30215会议费科目0.0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9.30217公务接待费科目0.0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1.79%;

10.30228工会经费科目0.72万元,同比增加0.34万元,增长89.47%;

11.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1.3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加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2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0.2万元,增长166.67%,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0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单位人员公务经费定额分配的公务接待经费。

(三)会议费0.0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等。

(四)培训费0.2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未开展培训活动,2023年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