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5 16:20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参与编制市本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协助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协助应急专家提出应急处置的建议措施,及时核报灾情。

2.负责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跟踪了解等工作,指导相关地区的责任人做好应对工作。

3.参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和趋势预测。

4.指导防治地质灾害人员培训、防灾预案编制,开展防灾宣传,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5.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是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编制和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防城港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编制为3人。目前,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现有人数为1,其中:在编在岗1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5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33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11.2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3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11.26%,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59.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33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11.2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8.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级别职级变动,所需缴纳的养老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25.91%。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对应的缴纳费用减少。

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51.35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日常办公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和按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补贴等。如土地整治项目监管工作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03万元,下降10.51%。产生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2.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31.17%。主要原因是人员级别调整、人员调出。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11.26%。其中:基本支出32.37万元,项目支出26.95万元。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52万元,支出决算为5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基数进行调增,单位部分缴纳费用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73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6万元,支出决算为5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基数调增,单位部分缴纳费用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2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64%。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协助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任务落实情况较好,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协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现场巡查、调查复核地质灾害41,自评得分20;

2.质量指标:完成编写报告和巡查记录、提供技术协助,自评得分10;

3.时效指标:于20221231日前按时完成支付,自评得分10;

4.成本指标:实际支付9.8万元,自评得分10;

5.生态效益指标: 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成效显著,达到预期,自评得分20;

6.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众满意度达90%,自评得分1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次工作强调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忽略了地灾隐患点变形迹象监测点的设置,监测记录本缺失或记录内容不完善,监测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较差。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技术指导。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力度,确保巡查工作的科学性,指导农村科学合理选址建房,真正做到治标又治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

2023925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