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受委托承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审核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有关材料,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二)承担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的房屋测绘数据成果管理工作。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录入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和建档入库等工作。
(四)承担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公文、机要、档案、会务、政务、安全保密、绩效、宣传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心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干部教育、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登记一科。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网上(线上)受理、审核、档案资料的移交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负责根据系统智能审批结果进行确认和登簿。负责根据系统智能审批结果对业务信息的反馈。负责智能化审批相关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登记二科。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现场(线下)受理、审核、档案资料的移交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
(四)技术科。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汇总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的房屋测绘数据成果管理。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含实地核查)、权籍信息录入。负责指导和培训各县(市、区)登记
中心登记技术服务工作。
(五)质检档案科。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质量检查工作。负责日常登记的登簿、缮证、发证、收费工作。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资料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负责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采购、管理、使用。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35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352.9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21.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2.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21.5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进一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随之增加;社保基数变大,社保缴费增加;疫情放开后,人员外出培训恢复正常,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增加,办公耗材等费用增加,项目增加,因此费用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352.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52.9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21.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9.2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25万元,增长130.6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进一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随之增加;社保基数变大,社保缴费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科目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24.41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71.78%,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进一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随之增加;各职工社保基数变大,社保缴费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216.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5.02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开放后,各项工作恢复正常,不动产登记业务增加,项目增加,日常办公所需经费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42.4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万元,增加14.59%,主要原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9.87万元,增长21.55%。其中:基本支出513.7万元,项目支出839.28万元。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8.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5.6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54.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6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缴纳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有两名在编人员到龄退休增加科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缴纳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2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在编人员,各职工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的提高,疫情防控开放后各项工作恢复正常,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增加,项目增加。事业运行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6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数80.73%,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项目支出,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费、防城港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系统与银行缴费系统接口开发项目、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2.37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6.55万元,年初预算为428.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追加了2023年度职务(职级)绩效奖金、2023年度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94万元,年初预算为2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21万元,年初预算1.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增加,费用相对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度没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31.69%,比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放开后,各项业务工作恢复正常。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无职工因公出国(境),所以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共安排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无购置及运行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31.69%,比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放开后,各项业务工作恢复正常。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3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3万元,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政府采购工程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六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3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73%。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决算绩效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八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测绘制图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9.78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万元,执行数为5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宗地测绘及权籍调查、绘图工作量,约7000宗,实际完成达到预期指标;
(2)质量指标:质量合格率,100%合格;
(3)时效指标:完成时间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实际完成达到预期指标;
(4)成本指标:成本控制不超过预算数,实际完成50.45万元;
(5)效益指标: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常运转,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实际完成达到预期指标;
(6)满意度指标: 较为有效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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