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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3-14 16:35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表1 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表2 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表3 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表10 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表11 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受委托承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审核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有关材料,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二)承担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的房屋测绘数据成果管理工作。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录入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和建档入库等工作。

(四)承担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公文、机要、档案、会务、政务、安全保密、绩效、宣传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心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干部教育、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登记一科。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网上(线上)受理、审核、档案资料的移交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负责根据系统智能审批结果进行确认和登簿。负责根据系统智能审批结果对业务信息的反馈。负责智能化审批相关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登记二科。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房屋、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现场(线下)受理、审核、档案资料的移交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

(四)技术科。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汇总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的房屋测绘数据成果管理。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含实地核查)、权籍信息录入。负责指导和培训各县(市、区)登记

中心登记技术服务工作。

(五)质检档案科。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质量检查工作。负责日常登记的登簿、缮证、发证、收费工作。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资料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负责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采购、管理、使用。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344.13万元,总支出1344.1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86.85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列入部门预算,以及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和残疾人保障金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相应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86.85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列入部门预算,以及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和残疾人保障金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相应增加。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344.13万元,较上年增加86.85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列入部门预算,以及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和残疾人保障金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相应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4.13万元,其中:市本级经费拨款1344.13万元。同比增加86.85万元,增长6.91%,增长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列入部门预算,以及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和残疾人保障金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344.1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566.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13%,同比增加88.17万元,增长18.44%,增加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列入部门预算,以及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和残疾人保障金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相应增加;项目支出777.82万元,占支出预算57.87%,同比减少1.32万元,下降0.17%,下降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4万元。同比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44万元,同比持平。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187.9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转所需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社保缴费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日常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邮电费以及其他费用。同比上年增加58.39万元,增长5.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列入部门预算,以及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和残疾人保障金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费用相应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64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36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8个,预算资金777.82万元;我中心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自助设备及微信公众号升级维护费

15万元

对现有自助设备及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系统升级及维护,可以正常使用电子证照查询、自助缴费等自助服务等工作,全面提升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以保障我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测绘制图工作

49万元

要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得违规增加申请人负担,对已有《 不动产权证书》 的,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的测量成果(如房产测绘、勘测定界等), 经审核,符合登记要求的,应继续使用,不得重复测量,不得要求权利人缴纳测绘费、配图费等任何额外费用;对于需要补充开展地籍调查,完成房屋落栋落宗等相关工作的。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详情见附件。

附件: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