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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3-14 17:10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参与编制市本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协助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协助应急专家提出应急处置的建议措施,及时核报灾情。

(二)负责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跟踪了解等工作,指导相关地区的责任人做好应对工作。

(三)参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和趋势预测。

(四)指导防治地质灾害人员培训、防灾预案编制,开展防灾宣传,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是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防城港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编制为2人。目前,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现有人数为2人,其中:在编在岗2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78.0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09万元,其中:

(1)市本级经费拨款78.09万元,较2025年度78.54万元减少0.4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费用减少。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2025年持平。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2025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78.09万元,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费用减少。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4个大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万元,较上年度6.56万元减少0.67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2026年有一名人员调出,费用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较上年度2.09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2026年有一名人员调出,费用减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44万元,较上年度66.07万元减少1.63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2026年有一名人员调出,费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07万元,较上年度3.83万元增长0.24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经费增加。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78.0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09万元,其中:

(1)市本级经费拨款78.09万元,较2025年度78.54万元减少0.45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2026年有一名人员调出,费用减少。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总支出78.09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合理统筹资金使用: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2万元,占总支出比5.39%,较上年增长0.4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经费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1万元,占总支出比2.7%,较上年增长0.22万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经费增加。

3.事业单位医疗1.33万元,占总支出比1.49%,较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1.76%,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经费增加。

4.公务员医疗补助1.02万元,占总支出比1.14%,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经费增加。

5.事业运行64.44万元,占总支出比72.08%,较上年减少1.63万元,减少2.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合理统筹资金使用。

6.住房公积金4.07万元,占总支出比4.55%,较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5万元,同口径与2025年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5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1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费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中心工作运行以及保障土地前期挂牌等公告活动如期按时完成。

我单位2026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3.51万元,较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21.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市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30.03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协作项目

9.8

在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知识培训及应急避险演练、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工作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我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协作,充分收集、分析、整理、利用相关地质环境基础资料的基础上,为地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良好技术服务。

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经费

8.73

1.参与编制市本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协助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协助应急专家提出应急处置的建议措施,及时核报灾情。

2.负责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跟踪了解等工作,指导相关地区的责任人做好应对工作。

3.参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和趋势预测。

4.指导防治地质灾害人员培训、防灾预案编制,开展防灾宣传,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协议项目

7.5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双方合作发展,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预报平台运维服务费用

4

为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巩固“防城港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设成果,使平台持续稳定运行,提高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的准确率和到达率,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中心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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