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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政策解读

2024-05-08 11:05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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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序良好开展,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借鉴了区内外城市的相关经验,起草了《防城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将《技术规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城乡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乡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规范和指引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重要技术依据。

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时期。特别是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提出了较多的城市规划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技术的应用,尤其是机构改革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背景下,相关技术规范也陆续更新。防城港市城市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城市发展所面临的新条件、新形势、新命题对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新的发展时期,通过编制《技术规定》,加强和规范防城港市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对提高防城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有序开发建设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编制过程

文件编制过程中先后不少于5次组织相关业务审批技术审查并研提意见、2次书面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意见,通过专家评审组审议后,于2023年11月13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同时取得市自然资源局法规和执法督察科合法性审查,11月6日经过市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查通过,12月12日取得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2月20日通过防城港市七届人民政府57次常务会审议。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及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政策文件和防城港市相关规划的要求编制而成。

四、《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

本《技术规定》全文涵盖总则、土地使用规划控制、建设工程规划控制、市政工程规划控制、城市景观规划控制、地下空间规划控制六大篇幅内容,共17章4附表2附录2附图。主要参照国家、自治区最新规范、行业标准和防城港市的相关规划,同时结合防城港市城市特色与现实发展诉求制定。以下就部分重点内容进行说明。

(一)关于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规定。

在现行国家标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确定的城市用地分类框架下,梳理新旧城市用地性质分类对照,明确用地分类划分和归类依据,便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过渡期间的用地管理。综合考虑环境品质、民生属性、规模效益及本地实际等因素,确定了各类用地兼容比例,界定了各类建设用地的具体适建项目类型。同时结合自治区政策文件并参照区内外城市的成熟经验,提出混合产业用地管理要求。

(二)关于居住用地规划控制。

根据最新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以居民在合理的步行距离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按照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及居住街坊四级进行居住区配套设施配置。同时,条文内容重点突出了“小街区、密路网”,绿色出行等理念,强化分级配置导向,对居住区交通组织、空间环境等提出了具体控制要求。

(三)关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本《技术规定》结合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测的人口规模,对管理、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级别、规模、人均指标等要求进行了明确,有利于规范公共服务行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关于绿地面积计算方法及附属绿地率指标。

针对防城港滨海城市特点,本《技术规定》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对适宜的绿地计算规则。同时,结合各类项目的具体实际及实施难度,合理设定各类用地的附属绿地率,确保城市总体绿地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五)关于开发容量控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对地块开发强度控制的导向,结合防城港的特点,贯彻打造特色宜居城市的目标,对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提出了较为适宜的控制范围。并结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设计的通知》提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方案设计提出管理要求。

(六)关于特殊空间的设置规范及建筑指标计算规则。

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建筑日照、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容规则,并将住宅阳台、飘窗、花池等设置规范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采用条文及图示的形式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行为管控,促进城市空间合理布局。

(七)关于配建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区布局。

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以及区内其他城市的停车位配建标准,综合确定了各类用地的停车位配建比例,其中重点保障住宅、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游览设施等类型项目的停车位的充足供给。优化了公共停车区的布局要求并规范路内非机动车停车,为防城港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八)关于电动车充电设施配置。

根据《广西加油站、加气站、油库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以及区内外城市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置要求,结合防城港市实际条件,明确新建住宅、行政办公机构、医院、商务办公、商业服务业设施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充电设施配置要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

(九)关于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管理。

结合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特性,本《技术规定》重点加强选址阶段规模及邻避管控,明确括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设施在选线(选址)、用地面积、防护范围、廊道控制及防灾减灾有关公共安全设施的规划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

(十)关于城市景观风貌管控。

为凸显防城港“山、海、边、民、江”的城市特色,结合《防城港市城市风貌研究导则》,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及具体的可操作性层面对城市景观规划相关要求进行规定,明确新建建筑城市景观打造和历史风貌街区保护的规划管控要求,对滨海界面、山体界面、滨河界面进行重点控制,提出预留视线通廊要求,延续“显山露水”山水城市格局,凸显城市风貌及文化特色。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局郑艳,0770-2820013)

相关链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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