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顺应房地产市场需求,打造我市高品质楼盘,助力项目盘活开发建设,在2024年印发《防城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其他城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防城港市优化规划管控要求促进住宅品质提升方面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修正)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 号)
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防政规〔2024〕1 号)
二、《措施》出台的意义
《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我市住宅产品迭代升级和品质提升,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防城港市住宅规划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发展动能。
三、《措施》的适用范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在本措施印发实施之前,已办理相关用地权属证明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但尚未实施建设的项目,可以按本措施执行。
本措施适用于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住宅项目,东兴市、上思县可参照执行。
四、《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是鼓励新建“第四代住宅”打造空中花园。将绿色生态理念注入住宅项目设计,鼓励利用挑高、错层、外挑式的平台集中打造住宅空中花园。增加居家活动空间多样性,丰富城市建筑景观,推动住宅产品更新迭代。《措施》对空中花园住宅项目的准入门槛、空中花园设计及植物种植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应要求,并给予了充分的鼓励政策与保障措施,全面支持空中花园住宅项目落地实施。二是强化住宅项目公共和共用设施空间,将开放共享的理念注入住宅项目,鼓励高标准建设住宅小区公共和公用空间,保障小区配套设施。三是支持住宅项目更灵活设计套内附属空间,新建住宅专有部分阳台、凸(飘)窗可结合城市景观等需要合理拓展使用空间。四是支持优化规划设计住宅套型产品,按照商品住房市场导向,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可在工程设计方案阶段更为灵活地设计、变更住宅套型产品。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 0770-2820082、2820075
相关链接:防城港市优化规划管控要求促进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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