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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推进征地拆迁信息

发布日期: 2016-08-10 00:00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充分发挥征地拆迁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防城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通过全面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规范政务行为,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

二、公开原则

依法依规,公正公平,高效便民,利于监督。

    三、公开内容和方式

  (一)主动公开内容和方式

  1、公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含棚户区改造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此项工作由耕保科组织落实,信息中心、办公室协助。

  2、公开《征收土地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有关情况,以《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同时将《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公开。此项工作由耕保科负责落实,信息中心、办公室协助。

3、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此项工作由耕保科组织落实,信息中心、办公室协助。

    4、公开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土地出让信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相关平台公布,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此项工作由耕保科组织落实,信息中心、办公室协助。

  (二)依申请公开内容和方式

依法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等通过防城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申请人书面申请公开征地报批材料及相关信息,要依法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涉密事项除外),无法提供的,按申请人需求给其出具证明,向被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指导、领导协调、监督管理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强化职责定位。各单位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发布、谁更新、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负责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承办工作:一是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二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文公开工作,三是《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及时公布。

  (三)强化监督检查。把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征地拆迁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公布《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督查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不落实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推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共同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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