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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08 17:06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全面发展。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已经常态化、稳定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及其他重点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门户网站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各科室、直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对接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制定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系统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等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并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政策法规进行及时的调整,真正做到了“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综合情况、财务信息和行政审批。公开指南包括公开的原则和分类、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请公开的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方式、联系方式等。所有内容都在局门户网站上常态化公布,一有变动立即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有局门户网站、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的信息传播媒体。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征地告知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招拍挂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等都做到了及时主动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处理有关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的问题。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全年,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95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0条,腾讯微博公开信息141条,今日头条公开信息131条。此外,我局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向外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与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实现信息共享,信息流通渠道畅通。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每天都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对于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我们都能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相应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13件依申请公开工作,其中信函申请11件,网络申请2件,均按时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所有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经费充足,运行正常,没有出现因经费不足或平台故障导致信息无法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健全和完善。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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