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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港市2023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3-02-09 15:55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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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6)〔20231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防城港2023年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港口区光坡大龙村民委员会的农用地1.2693公顷(水田0.153公顷、旱地0.4288公顷、乔木林地0.4249公顷、其他林地0.2306公顷、田坎0.0172公顷、其他草地0.01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你市2023年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港口区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5818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督促港口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329

文件下载:

农用地转用方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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