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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港市赤泥综合利用暂存库项目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3-12-29 16: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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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3]300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防城港市赤泥综合利用暂存库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港口区王府街道白沙村民委员会、公车社区居民委员会、王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56.0975公顷(水田4.7566公顷、水浇地0.0463公顷、旱地2.2371公顷、果园0.5292公顷、乔木林地41.9538公顷、竹林地0.1788公顷、其他林地3.0360公顷、其他草地0.0927公顷、农村道路0.4654公顷、坑塘水面1.1806 公顷、沟渠0.7965公顷、设施农用地0.1272公顷、田坎0.6973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将防城港市港口区王府异地安置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48.8188公顷(水田1.3223公顷、旱地0.6052公顷、果园0.0421公顷、乔木林地30.7993 公顷、竹林地0.0063公顷、灌木林地0.2058公顷、其他林地11.7072公顷、其他草地0.5768公顷、农村道路1.1651公顷、坑塘水面1.0072公顷、沟渠1.0686公顷、设施农用地0.0684公顷、田坎0.2445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3328公顷(均为河流水面)转为建设用地,共计105.2491公顷土地,作为防城港市赤泥综合利用暂存库项目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8.9675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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