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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2024-12-23 10:40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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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函〔2024〕98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桂政报〔2024〕36 号)业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 G219 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项目用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你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127.5113 公顷。

二、你区应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区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自然资源部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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