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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告 知 书 防自然资听告字〔2023〕5号

2023-04-18 10:40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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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坳顶村天一组、天二组:

防城港市2023年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土地,我局依法拟定了该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对拟定的防城港市2023年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申请听证期限(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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