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文昌街道佛堂村红三组:
皇城坳大街东段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土地,我局依法拟定了该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对拟定的皇城坳大街东段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申请听证期限(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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