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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告 知 书 防国土资听告字〔2018〕41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防国土资听告字〔2018〕41号

2018-09-03 15:15     来源: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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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街道办佛堂村民委员会:

防城港市2018年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征收你村民委员会所辖有关村民小组的土地,我局依法拟定了该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涉及该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小组对拟定的防城港市2018年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申请听证期限(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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