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防城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法办通〔2022〕12 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结合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要点,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审批流程和效率,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全力打造高效便捷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行不动产登记掌上办服务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掌上办”,累计办理了44宗二手房交易业务;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税务征缴系统集成,实现不动产全业务流程“一网通办”、税费“一码缴费”;全面开通不动产登记“全区通办”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区通办;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实现抵押登记“一窗式集成服务”。今年累计为企业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1300多宗,抵押金额达200亿多元,助力企业融资顺畅、平稳运行。
二是建立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继续实施《防城港市工业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办法(试行)》,采取“你敢承诺我就敢审批”的方式,缩短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投产。2022年通过承诺审批方式取得工程规划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4个。
三是印发了《防城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在市本级范围内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证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市本级范围内累计为5块宗地在交地的同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是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政府服务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减少投资项目业主审批事项跑动次数,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投资项目许可审批效率。
(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我局对行政执法事项实行集体会审、集体决策,经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会议研究讨论结果提交单位负责人作出决定。同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邀请律师共同参与自然资源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并将律师顾问纳入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制支撑。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我局制定印发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防城港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管理。
二是我局继续有序有力推动“智慧国土”监管平台建设。在项目一期的基础上,升级打造“智慧国土”智能感知动态巡查系统2.0版本。建成后,将实现全市30个乡镇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矿产资源等重点区域的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控全覆盖,真正形成了“高空看、智能判、网上管、人工核、地上查”全方位立体式监管,确保了“地动人知”和及时处置。
(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复议应诉和信访工作。
一是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府院联动”机制,我局积极推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及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2022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42宗,已全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应诉工作,并委托律师具体负责应诉相关工作。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在行政决定文书载明的救济途径上明确行政复议机关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证据材料。
三是制定印发《防城港市解决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防城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长年限处理意见》《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力推进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目前牵头负责的3个问题楼盘,已成功化解1个,基本完成化解1个,正在有序推进1个;9个信访风险楼盘已全部完成信访处置化解。
(五)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一是督促防城区对58个非法砂场进行复耕复绿并持续加强堆砂场违法占地行为执法巡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茅岭镇58个非法砂场存在死灰复燃现象。
二是组织开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打击整治和全市持证矿山集中整治工作,2022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3宗,现场捣毁采砂设备1套,扣押挖掘机1台,并查获非法开采砂石65立方米;罚款金额为3.5万元;另查处非法占地洗砂场、机制砂场以及堆砂点34个,收取罚没款12.782万元;非立案清理整治6个,查获非法开采砂石20立方米。
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对发现4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立行立改,已全部拆除;同时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拆除整改324宗,恢复耕地面积615.02亩、立案查处112宗,结案103宗,收缴罚没款3987.6282万元。
(六)强化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
我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研究,于2022年5月5日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我市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强化执法监督。
(七)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2022年1月26日,我局制定印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普法宣传日,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普及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进一步向公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公众知法守法意识。
二、推动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发挥领头模范作用,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各个环节,认真履行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的工作要求,将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并于2022年11月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度述法工作专题会议上作现场述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法治思想和法治意识仍需提高。经过阶段性的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知识基础,巩固了法治建设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是在思想上存在被动学法意识,积极主动学法、用法、普法意识不强。
(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我局虽已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法制审核工作小组,但由于审核人员力量不足、缺乏专业知识积累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防城港建设规划(2021—2025年)》《防城港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防城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治国思想意识和理论水平,同时注重培养吸收法律专业知识人才,不断强化执法队伍法治化和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等情况。
四是继续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持续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对各县(市、区)及乡镇政府监管土地督查检查,压实各级政府、自然部门主体责任,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实行严密管控,严肃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陆盈,联系电话:28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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