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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防自然资闲定〔2024〕5号

2024-01-30 11:48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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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06年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东部吹填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5年7月19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防规地第〔2006〕050号),2006年12月7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防港国用〔2006〕第0408号),占地面积438786.0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因该宗地存在未按时动工开发的情形,我局已于2023年10月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防自然资闲调〔2023〕29号),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经调查,你公司因自身原因未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动工建设,现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应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认定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闲置土地在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将长期公开。

特此告知。

联系人:黄监察员 廖监察员 联系电话:0770-2836689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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