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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

2018-08-24 16:40     来源:执法监察科     作者:执法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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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周报制度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2018年“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报告细化方案》任务内容,现将我局20188月落实“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度

(一)组织编制“一事通办”事项清单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周报制度的紧急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308号)要求,组织人员编制市、县两级“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以及“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截至目前,经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市本级梳理编制事项共81项(含不动产登记事项43项),已初步完成编制,正在开展审核工作;县(市、区)需编制事项共268项,已完成编制152项,116项正在编制中。

(二)组织编制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按照《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编制市、县《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市本级共梳理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0项,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10项;县(市、区)经梳理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26项,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74项。

(三)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243号),组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7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认真进行核实清理。经初步梳理,无需要清理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并于720日按要求填报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理规范清单》。另有拟保留的证明事项77项,其中市本级拟保留证明事项3项,县(市、区)拟保留证明事项74项。

二、工作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局高度重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以及“一事通办”事项等清单的编制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编制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精心部署,由执法监察科牵头,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科室配合,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具体做好清单编制工作。

(二)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清单编制工作。

一是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国土厅的“一事通办”成果内容对我局“一事通办”事项进行梳理,做到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二是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8号〕要求,认真对照我局行政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编制《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三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243号)清理要求编制《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理规范清单》,并持续开展清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原则,做到“六个一律”。

三、存在问题

(一)因各地审批情况不相同,个别事项材料清单与自治区国土资源“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难以统一。

(二)由于一些负责编制人员业务不熟悉,且对文件精神理解不够透彻,造成对一些清理事项理解的不统一,影响编制工作进度,编制工作进度较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细化方案要求,加快推荐有关清单编制工作,及时解决编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编制成果。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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