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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增存挂钩”和闲置土地控制任务

2019-10-10 10:40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     作者: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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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019年“增存挂钩”和闲置土地控制任务。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指出,“增存挂钩”机制是自然资源部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工作机制,是目前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工作之一。各市、县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增存挂钩”任务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打赢2019年的消化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攻坚战”。推进“增存挂钩”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发展改革、工信、住建、环保等部门,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增存挂钩”机制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推进“增存挂钩”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主动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工作,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审批、登记、利用、规划、管制、耕保、交易等土地供应和闲置土地处置业务链条上科(股)室要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提出盘活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闲置土地的处置,要进行清单式的管理,做到底数清、措施明、完成时间定。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强调,各市要及时开展核销(减)批文情况摸底,并及时提出核销(减)批文方案,确保年内通过核销(减)批文方式处置不低于40%的此类批而未供土地。各地要强化“净地”供应、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中马产业园征地方式,切实解决土地批后实施和供后监管存在的征地、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共同推进“增存挂钩”任务的高质量完成。闲置土地控制任务已列入自治区对各设区市绩效考核,“增存挂钩”任务也已列入厅对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市、县,各地可作为临时性重大任务申请绩效加分。“增存挂钩”任务超额完成的市,厅还将给予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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