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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港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665.2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公示

2022-01-17 17:37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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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向我局申请,调整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总用地面积为20665.22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对防城港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申请调整规划控制指标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

(二)总用地面积:20665.22平方米。

(三)用地许可:项目用地于2009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601200900022号)。

(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防港国用(2009)第0308号。

(五)具体界线坐标点为(防城港坐标):

  1. X=495013.300Y=637117.077

  2. X=494823.300Y=637117.077

  3. X=494823.300Y=637017.077

  4. X=494857.941Y=637007.077

  5. X=495013.300Y=637007.077

二、调整内容

原规划设计条件为:文体娱乐用地,容积率≤0.25(按净用地计容积率),建筑密度≤25%,绿地率≥50%,建筑限高≤12米。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为:文体娱乐用地,容积率≤0.5(按净用地计容积率),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

三、公告地点、时间

(一)公告地点

1.防城港日报。

2.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fcg.dnr.gxzf.gov.cn/

3.项目所在地现场: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

   (二)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登报公示之日起

开始计算。

四、本案意向图示

本用地区位示意图

如对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开发控制指标调整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该项目公示之日(登报之日)起7日内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770-2820172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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