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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吴国云、吴国富、颜蔚蓝、邓滨26680.7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公示

2022-12-07 15:12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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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云、吴国富、颜蔚蓝、邓滨向我局申请调整其位于防城港市中心城区北半部文昌大道南侧、将军山路东侧,总用地面积为26680.74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对吴国云、吴国富、颜蔚蓝、邓滨申请调整规划控制指标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城区北半部文昌大道南侧、将军山路东侧。

(二)总用地面积:26680.74平方米。

(三)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603201800019号)。

(四)土地使用权:防区国用(2006)第980014号。

(五)具体界线坐标点为(原防城港独立坐标系):

1.X=504744.66Y=638826.09

2.X=504842.61Y=639055.66

3.X=504745.52Y=639099371

4.X=504647.00Y=638868.80

二、调整内容

原规划设计条件为:综合用地(仓库、加工厂、办公宿舍楼),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层。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城镇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9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米。

三、公告地点、时间

(一)公告地点。

1.防城港日报。

2.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fcg.dnr.gxzf.gov.cn/

3.项目所在地现场:防城港市中心城区北半部文昌大道南侧、将军山路东侧。

(二)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本案意向图示

本用地区位示意图

如对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开发控制指标调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该项目公示之日(登报之日)起7日内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770-2820172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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