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和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及3、4号楼建筑立面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西侧
二、项目概况
(一)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地字第450601201700077号):总用地面积14061.123㎡,净用地面积12606.997㎡,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居住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12606.997㎡且≤44124.490㎡, 容积率>1.0且≤3.5,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 :≤80米。
(二)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总用地面积14061.123㎡,净用地面积12606.997㎡,总建筑面积59045.88㎡,计容面积44121.42㎡(其中住宅30884.99㎡,商业13037.97㎡,物业管理用房133.18㎡,消防控制室65.28㎡),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4924.46㎡(其中架空活动健身平台339.76㎡,架空层建筑面积2282.7㎡,地下一层及设备房建筑面积11320.30㎡,非机动车库夹层面积981.70㎡),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机动车停车位470个(地面8个,地下462个),非机动车位657个,规划住宅总户数328户。
(三)主要调整内容:
1.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0787.54㎡调整为59045.88㎡。
2.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4108.38㎡调整为44121.42㎡,容积率3.5不变。
3.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6679.16㎡调整为14924.46㎡。
4.建筑密度30%不变,绿地率30%不变。
5.机动车停车位470个不变,住宅户数由原来的336户调整为328户。
6.取消项目3、4号楼南侧绿色阳台,改为开敞阳台。
7.项目3、4号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3F/1D,H=74.25米)调整为(22F/1D,H=71.25米)。
(四)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防城港日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任何一家覆盖防城港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fcg.dnr.gxzf.gov.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西侧
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770-2820082,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四、本案图示
区位示意图
原审批通过总平面图
变更后总平面图
原审批通过的3、4号楼效果图
变更后3、4号楼鸟瞰图
变更后3、4号楼人视效果图
变更后3、4号楼人视夜景效果图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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