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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和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及3、4号楼建筑立面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2023-05-15 17:35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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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和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及34号楼建筑立面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西侧

二、项目概况

(一)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地字第450601201700077):总用地面积14061.123,净用地面积12606.997,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居住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12606.997㎡且44124.490, 容积率>1.0且≤3.5,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 :≤80米。

(二)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总用地面积14061.123,净用地面积12606.997,总建筑面积59045.88,计容面积44121.42(其中住宅30884.99,商业13037.97,物业管理用房133.18,消防控制室65.28),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4924.46(其中架空活动健身平台339.76,架空层建筑面积2282.7㎡,地下一层及设备房建筑面积11320.30㎡,非机动车库夹层面积981.70),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机动车停车位470个(地面8,地下462个),非机动车位657,规划住宅总户数328户。

(三)主要调整内容:

1.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0787.54调整为59045.88

2.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4108.38调整为44121.42,容积率3.5不变。

3.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6679.16调整为14924.46㎡。

4.建筑密度30%不变,绿地率30%不变。

5.机动车停车位470个不变,住宅户数由原来的336户调整为328户。

6.取消项目34号楼南侧绿色阳台,改为开敞阳台。

7.项目34号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3F/1D,H=74.25米)调整为(22F/1D,H=71.25米)。

(四)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防城港日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任何一家覆盖防城港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fcg.dnr.gxzf.gov.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西侧

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770-2820082,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四、本案图示

区位示意图

原审批通过总平面图

变更后总平面图

原审批通过的3、4号楼效果图

变更后3、4号楼鸟瞰图

变更后3、4号楼人视效果图

变更后3、4号楼人视夜景效果图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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