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调整其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海珍路北面,总用地面积为57304.37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对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规划控制指标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海珍路北面。
(二)总用地面积:57304.37平方米。
(三)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602200900285号)。
(四)土地使用权: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4403号。
(五)具体界线坐标点为(CGCS2000坐标系):
1.X=2391538.826,Y=36535009.863
2.X=2391527.222,Y=36535079.352
3.X=2391515.600,Y=36535146.896
4.X=2391511.577,Y=36535146.223等
二、调整内容
原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0米。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原已批已建建筑限高≤100米,新建商业限高≤100米,新建住宅限高≤80米)。
三、公告地点、时间
(一)公告地点。
1.防城港市报刊。
2.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fcg. dnr.gxzf.gov.cn/。
3.项目所在地现场:防城港市港口区海珍路北面。
(二)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本案意向图示
本用地区位示意图
如对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开发控制指标调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该项目公示之日(登报之日)起7日内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770-2820172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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