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申请调整其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石板田,总用地面积为48280.26平方米建设用地的建筑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对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调整建筑限高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石板田。
(二)总用地面积:48280.26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权:桂(2024)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2983号。
(四)具体界线坐标点为(CGCS2000坐标系):
1.X=2395651.705,Y=36538169.943
2.X=2395651.918,Y=36538061.088
3.X=2395717.492,Y=36538049.047
4.X=2395820.158,Y=36538050.204等
二、调整内容
原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54米。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三、公告地点、时间
(一)公告地点:
1.防城港市门户报刊。
2.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fcg. dnr.gxzf.gov.cn/。
3.项目所在地现场:防城港市港口区石板田。
(二)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本案意向图示
本用地区位示意图
如对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开发控制指标调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该项目公示之日(登报之日)起7日内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770-2820172。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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